一是加强项目审批管理,严控新增债务。要通过控制新建项目和规模、压缩公用经费、处置存量资产等方式,将债务风险控制到安全范围内。
二是积极化解存量债务。项目建成后能够产生现金流、形成稳定收入的,进一步加强对举债项目的经营管理;运营收入能够按时还本付息的,通过项目收入偿还;运营收入不足以还本付息的债务,将拓宽经营渠道,推动滚动开发,化解存量债务。
三是建立完善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和责任追究机制,制定并细化偿还政府性债务的方案,严格限定政府举债程序和资金用途。逐笔债务、逐个项目进行梳理,按照共度当前难关、共谋当前发展的原则,全力争取有关银行、金融机构和企业办理到期债务偿还展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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